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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头雁”作用 他们这样用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促进检察实践工作
时间:2023-09-13 12:32来源:吉林长安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近年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用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促进检察实践工作,鼓励干警结合办案实际撰写调研文章,切实提升法学理论研究素养,推动以检察力量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上率下一体推进。二道江区检察院要求检察干警结合办案实际多写多练,切实提高调研理论水平和写作水平。将典型案例、调研文章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领导干部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做到以办案带动研究、以研究促进办案,形成党组示范、骨干带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2021年,二道江区检察院发表省级调研文章13篇。第一检察部主任曹树楠发表的《李某某串通投标侦查活动监督案》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采纳;刘洋撰写的《回顾光辉检察史、做好人民检察官》被市检察院采纳。2022年,二道江区检察院发表省级调研文章14篇,《浅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3篇论文被市检察院采纳;2023年,李勇检察长撰写的《刑事检察视域下洗钱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文章被《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采纳。

以结合实践为导向,找准方向服务大局。二道江区检察院始终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求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动力源、着力点,理论与实践结合,从理论上深化办案与民生、办案与民心的内在联系,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职能,密切关注“养老诈骗、道路安全”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检察官小姐姐用歌声提醒老人防范养老诈骗》视频被省级网站中国吉林网采纳,《通化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吴某撤销行政协议检察监督案》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采纳,《小案快办3小时解决安全隐患》工作信息被市检察院采纳。近3年来,该院共撰写工作信息、典型案例百余篇,2021年被省级媒体采用16篇,2022年被省级媒体采用23篇,2023年截至目前,被省级媒体采用20篇。

以打造精品为目标,强化成果转化应用。二道江区检察院鼓励年轻干警结合司法办案实践,加强案例分析能力。为方便干警开拓思路、拓宽视野,该院不定时开展理论调研研讨会,交流先进经验做法,着力提升干警调研水平。同时,将理论调研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最大程度地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一检察部撰写的《张某某诈骗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此案例也成为了吉林首个入选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检察部撰写的《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正义网采用;《王某某贩卖毒品案典型案例》《李某某盗窃案认罪认罚典型案例》被市检察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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