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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心事”迎刃而解,经济数据持续攀升,辽宁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时间:2022-11-24 20:13来源:法治日报责任编辑:朱立

近期,困扰了辽宁省葫芦岛市民营企业家王某多年的“闹心事儿”终于解决了。

2015年2月,王某在生产经营中遭遇合同诈骗,因无法认定合同签订地点,多地公安机关均以无管辖权为由拒绝接收此案,案件诉讼程序无法正常进行,形成“挂案”。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涉民企经济犯罪案件“挂案”清理工作后,此案被列为第一批需要解决的“骨头案”。之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先行受理案件,经省检察院协商,由省高院指定葫芦岛某区法院管辖。至此,让王某揪心了多年的案子终于得到解决。

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9.1%,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31.2%。

“闹心事”的迎刃而解和经济数据的持续攀升,其背后,辽宁法治建设的贡献功不可没。


2022年5月23日,辽宁省大连市司法局会同大连市律协宣传工作组走进大连市旅顺口区对庄沟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立法:一定要管用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重要保障。

2020年下半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将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解决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建立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021年5月27日,《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发布,以十二条“小快灵”式的立法,构建起了失信惩戒基本制度框架,专项立法走在了全国前列;2022年1月1日,《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信用管理职责,构建了新型信用监管机制;2022年1月7日,省政府出台《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省高院、省检察院等法规实施重点责任单位的细则性、规范性文件也随之发布,形成了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合力。

与此同时,还制定了《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等一批具有辽宁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助力民生改善与社会治理方面,《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6项规定为全国省级法规首次提出,切实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负担;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居住品质;《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以“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

据统计,辽宁省现行有效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97件,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2020至2021年,为保证重大立法任务落实落地,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委托中国医科大学、辽宁大学开展了“公共卫生与应急管理法治保障体系建设评估”和“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制度建设评估”。组织召开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社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全面准确梳理出相关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两次评估共提出20余项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法建议,建议中9项法规制定、清理和论证项目列入2021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在项目决策中实现成功转化。

2021年,辽宁省优化调整9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常态化“点对点”工作,承担意见征集任务36件次,组织各类调研、座谈会60余次,征集意见1750条,充分发挥了“直通车”作用。

执法:一定要规范

2022年4月29日,辽宁省全面启动为期6个月的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专项行动,持续改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2022年5月8日,辽宁省对25个省直部门(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主要考核行政执法规范性、行政执法实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典型案例宣传和社会反响、行政执法满意度等。

2022年6月19日,辽宁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管理、社会治安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18个领域出现的50多个具体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这三个“大动作”,正是辽宁省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缩影。

据了解,伴随着《辽宁省关于开展落实“三项制度”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年版)》《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等文件相继发布,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2020年度、2021年度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也逐级展开,推动执法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此外,辽宁省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为大力改进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公开聘请6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专业人员为辽宁省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150家企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指导全省14个市和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等省(中)直部门,制定柔性监管事项清单,出台免罚办法,推行非强制执法手段,改进行政执法监管方式。

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采取警告或约谈、建立告知承诺制等不予或免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较2020年增幅达143%、较2019年增幅达863%。

司法:一定要公正

2022年5月31日,辽宁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召开第四次惩戒工作会议,认定6名检察官具有重大过失以上过错、11名检察官具有一般过失。从此次惩戒会议开始,辽宁省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此项工作进入实质化常态化运行新阶段。这标志着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法官检察官惩戒实质化常态化工作。

这个“新常态”,是多年来辽宁省不断促进执法司法公正的一个鲜活例证。

为了使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更加健全,辽宁确立了以《关于进一步深化辽宁全省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统领,“1+4”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基本框架。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多方参与监督,13项制约监督重点任务专项推进。

普法:一定要精准

在去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大连市仿真机器人“金小普”面部表情、肢体动作惟妙惟肖,科技感十足地向全市中小学生进行网络普法宣传教育;营口市法官在社区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生动的宪法主题日宣传活动;盘锦市举行庄严而神圣的宪法宣誓仪式,全市共计1万余名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宣誓。

据了解,在普法内容上,辽宁省坚持高站位推进。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讲座近千场,省市县三级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全省在线学习宪法的学生达1.58亿人次,百名法学专家、千名普法讲师团成员和3万多名普法志愿者开展巡讲咨询;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法典知识测试,累计参与人数12.9万人;组织律师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宣讲7600余次。

在普法载体上,辽宁省坚持与时俱进。“报、网、端、微、屏”融媒体普法矩阵效应充分显现,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矩阵推送各类普法图文、视频总阅读量达10亿人次;依托覆盖全省行政村、社区的16269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仅2022年以来就解答法律咨询6万余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4.2万余次。

2022年6月16日,辽宁省首家社区“法治超市”在大连市西岗区日新街道兴业社区开业。目前,1690个“法治超市”已实现大连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辽宁省制定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推动创建了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4个,组织命名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0个。在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中,辽宁代表队获得全国总决赛团体一等奖。

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辽宁,破浪前行。

辽宁省将聚焦服务大局,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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