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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理亲抓,60年前的检察院,是这样起诉日本战犯的……
时间:2021-09-29 10:50来源:“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王得壮

我所见证的历史

——听郭春来讲述

当年对日本战犯的审判经历

今年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6年周年纪念日。翻检几年前的采访资料,一份手稿不经意间映入眼帘,勾起了一段沉淀的记忆——多年前采访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郭春来的画面又浮现在眼前,几度风雨春秋,如今斯人已逝,但他对检察事业的贡献,他参与审判日本战犯的不平凡经历,值得我们后来人追思和铭记!


二战结束后,苏联对关押的大批日本战犯进行了劳动改造,但未就其罪行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波茨坦公告》和有关国际规定,并根据中苏有关协定,1950年7月,苏联政府正式向中国政府移交被苏军俘获的1062名日本战犯。这些战犯被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进行一般管教。

1954年1月,中央决定对这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随后从检察、公安、军队和外事等系统抽调了300多人,展开对日本战犯的侦讯工作。

>>以下根据采访手稿整理<<

【集训学习】

当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东北检察分署工作的郭春来,被抽调到侦讯队伍,到北京参加集训。郭春来回忆,侦讯审判日本战犯工作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抓的,彭真和廖承志同志负责。在三个多月的集训期间,侦讯人员熟悉了国际法,并听取抚顺战犯管理所工作人员对战犯的基本表现与思想状况的报告。外交部顾问、曾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梅汝璈,向侦讯人员讲解了有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经验,以及处理战犯需注意的原则。党内的审讯专家、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谭政文也介绍了相关方法经验。

1954年3月,郭春来所在的侦讯日本战犯东北工作团,来到抚顺战犯管理所,展开了侦讯工作。由于战犯人数众多,上级把侦讯人员分组进行对象分配,郭春来作为审讯员负责对岛村三郎、中井久二等8名伪满系统战犯的侦讯。“当时,日本战犯害怕我们,怕我们刑讯逼供,我们也很怕因为没有经验而犯错误,给国家抹黑”。郭春来回忆。

【艰苦取证】

侦讯工作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手头没有战犯罪行的相关材料和证据;二是多数战犯顽固不化,拒不认罪,企图顽抗到底。苏联政府向我国移交日本战犯时,其提供的材料也仅有两页写着日本战犯姓名、年龄和籍贯的稿纸而已。

郭春来还记得第一次与战犯交锋的场景。当侦讯人员告诉战犯们必须如实交代罪行,否则将受到中国人民的严惩时,战犯不但拒不认罪,而且还狡辩抵赖,说他们来中国不是侵略而是移民。更有甚者还反问道,中长铁路、鞍钢还有沈阳的工厂不是他们帮助建设的吗?

据押运的同志讲,一些战犯看见乘坐的火车驶过了绥芬河以后就害怕起来,担心遭到中国人的报复,同时根深蒂固的军国主义思想让战犯在内部结成了对抗联盟。

侦讯工作一度陷入了困境。

没有确凿的证据是难以让战犯低头认罪的。

工作团当即从全国各个相关系统抽调了200多人加强侦讯力量,随后展开了艰苦的全国范围的调查取证工作。这样大范围的调查取证相当繁重,从战犯任职地点的档案到伪满报纸,从战犯同僚的供词到战犯亲友的走访,常常为了到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而远赴千里。郭春来当时负责伪满系统的调查取证,他和同事翻遍了从东北各地调取的行政文书、会议记录和决策记录等,最后从种类庞杂的材料中查找到了确凿的证据,如当时会议的参与者、命令的下达者、被逮捕者、命令执行者,甚至是日本战犯亲笔签署的命令等,并都形成了文字记录。

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与战犯交锋的第二回合开始了。

在铁证面前,战犯们终于低下了头,顽抗态度也有了一定的转变,但还是对部分证据进行了反驳。为确保侦讯工作万无一失,工作团又进行了多次的证据复查工作。审讯专家谭政文组织打响了号召日本战犯中的低层士兵揭发交代罪行的会战,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一系列细致入微的工作使战犯认识到,所谓的“建设”是为了满足日本侵略的需要,他们的所作所为使中国人民承受了巨大的牺牲和财产损失。

还原历史真相的工作前后持续了半年多的时间。


【正义审判】

罪证找到了,战犯也交代了罪行,但侦讯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关于犯罪事实的核准,郭春来回忆道,每一项犯罪事实必须有审讯笔录、战犯的罪行交代材料、经过确认的证人材料、档案材料和同案犯检举揭发五个方面的佐证。这样每一个日本战犯的罪行卷宗至少有一尺厚。经上级批准后,形成的卷宗交给战犯本人看,如果有异议就可以提出,若同意就要在每一页上签字表示认可。

“日本战犯都看得很认真,一页一页地签字,心服口服外带佩服”,郭春来说。这些日本战犯,很多曾经对中国人进行过审讯,对待中国人任意凌辱杀害,严刑拷打更是家常便饭,却没想到,我们对他们的侦讯完全依据证据和事实,别说是毒打了,就是辱骂的话都没有一句。

1955年,郭春来等工作人员带着已经正式形成的卷宗赶往北京,准备起草起诉书。当时中央确定审判战犯的精神是释放多数,审判少数。从侦讯的证据来看,几乎每个战犯都罪行累累,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起诉主要是针对县团级以上的战犯进行的。这在当时引起了很强反响,有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民主人士不能理解这一决定,想不通。上级领导耐心地解释:对这些人本应从严处理,但鉴于当前日本国家的处境和国际形势,鉴于中日友好的原则,鉴于战犯在关押期间有悔过的表现,因此要从宽处理。

写起诉书又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工作团请来法律和文字专家把关,逐字逐句检查法律上是否严密,文字上有无不妥,后来也记不清写了多少遍,改了多少遍。当时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工作人员甚至连续几天几夜不能休息,但也不觉得累,只感到能为国家和人民做这项工作非常光荣,而且心情也很好。最后,日本战犯铃木启久的起诉书是由周总理亲自审定的,武部六藏的起诉书由彭真同志审定。

根据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1956年4月25日通过的《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至7月间,分别在沈阳和太原两地开庭审判45名日本战犯,沈阳是这次审判的主审地。沈阳审判分为两个阶段,6月9日至19日,对铃木启久等8名军队系统战犯进行审判;7月1日至20日,对武部六藏等28名伪满战犯进行审判。

郭春来记得审判伪满28名日本战犯时,首席检察员是工作团团长李甫山,此外还包括自己和其他8名检察员。郭春来和他们轮流宣读起诉书,感到扬眉吐气,无比神圣。由于侦讯工作十分严密,整个审判没有纰漏。郭春来说,当日军屠杀的幸存者(证人)露出深深的疤痕哭诉战犯罪行时,中井久二面对自己的罪行,当庭痛哭下跪请求宽恕。

经过这次审判,分别判处这45名战犯8至20年的有期徒刑。其余战犯,全部在1956年分三批释放回国。中国基于对未来中日友好和世界和平的信念,基于中华民族豁达的胸襟和人道主义精神,最终宽待了日本战犯,没有一人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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