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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不求人”,辽宁公安公开执法服务平台上线!
时间:2020-11-05 16:02来源:辽宁长安网、“平安辽宁”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徐琢

从即日起,“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将正式上线运行。这一平台的核心要素是:“三公开、两提醒、一同步”,让群众、企业体验到便捷、高效,实现“有案不求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公开”

就是指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的三大功能模块:

警情公开

主要面向案件类警情的报警人公开警情处理具体情况,在这个功能模块输入报警手机号,获取随机验证码,即可查询报警内容、受理单位、受理时间和处警结果,同时可以对警情处理进行满意度评价;

案件办理公开

主要向案件被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公开行政、刑事案件办理进展程度。在这个功能模块输入平台发送的案件编号,就可以通过案件办理进度条,直观地看到民警都采取了哪些侦办举措以及对应的完成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

面向全社会公开全省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了案件事实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等规定不公开的情形,其余决定书均向社会公开。

“两提醒”就是指

群众会收到公安机关发送的2条提示短信:

警情查询短信

平台会向案件类警情报警人发送平台网址和查询提示;

受立案通知短信

行政案件受案、刑事案件立案后,平台会向系统登记的被害人或其监护人手机号发送通知短信,告知案件编号,此后被害人或其监护人可以通过案件编号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展。

“一同步”

就是指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的警情、案件进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实时公开到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保障群众实时了解执法办案流程,消除疑惑,有效监督。群众认为接处警、受立案以及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可及时向公安机关督察、信访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在搜索网站输入“辽宁公安执法公开”或者在辽宁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警种分站都可以进入平台。

首页下方是平台的三大功能模块:警情公开、案件办理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下方会有查询次数和发送短信条数统计。下面逐一介绍各查询功能:

点击【警情公开】可以进入警情公开页面。

输入手机号,获取随机验证码后输入,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看报警内容、受理单位、受理时间和处警结果等信息。此外,报警人还可以在列表下方对出警时间、民警语言行为是否规范、处警结果是否满意进行评价。我们将在后台对评价进行统计筛选,对突出问题进行核查督办。

当我的报警被受案或者立案后,会收到平台第二条提示短信,告知案子已经受立案,我可以通过案件编号了解案件进展。

此时,可以点击进入案件公开页面。

输入案件编号可以查询案件的基本信息。点击详情,可看到案件办理的具体流程。

这里横向会显示进度条、纵向会显示法律文书列表,就像淘宝的物流记录一样,案件在受案、立案、侦查取证、移送起诉哪个阶段,每个阶段公安机关作出的法律文书名称和生成时间都一目了然。这样做,既增加了被害人对公安机关工作的了解,消除疑虑,又方便当事人对案件进行社会监督。当事人对哪一个执法办案环节存在疑问,可以有的放矢的与办案民警交流,也可以向办案部门所在督查、信访部门投诉。

最后一个模块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按照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个人隐私等规定不予公开的案件,其余行政处罚决定全部向社会公开。

点击进入后,可以按照地区、时间、决定机关进行查询。

点击进入具体决定书,可以看到案件名称、被处罚人姓名、处罚人事由、处罚结果以及决定机关。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既可以起到法治宣传、教育警示功能,也方便群众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倒逼执法办案单位“一把尺子”办案,避免出现同事不同法等执法不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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