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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小时腾房移交,银行给法院写了一封感谢信……
时间:2022-07-15 11:27来源:山西长安网责任编辑:李亚丹


近日,山西省高院收到一封来自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分行的感谢信,表达了对人民法院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利、有力保障国有金融资产权益、妥善化解金融风险的感激之情,对全省法院开展“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取得的实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分行下属柳南支行(以下简称“柳南支行”)与房屋出售方山西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的某处房产,包括主楼、五层附属楼及锅炉房。但五层附属楼及锅炉房一直未交付柳南支行,在此期间,贸易公司拒不交付,并将相关房产对外出租。


柳南支行向迎泽区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其后,贸易公司未履行协议,柳南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贸易公司内部改制,涉案房产由其员工强行占据,向外出租盈利并抗拒执行,导致执行工作长期陷入僵局。





2022年5月,迎泽法院执行干警专题研判该案执行情况,现场勘查蹲守并约谈当事人。6月2日,太原两级法院出动执行干警90余人、车辆15辆,邀请公证人员、新闻媒体现场监督、见证,奔赴太原市迎泽大街某大厦腾房执行现场开始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历时9个小时顺利腾出涉案房屋的负一层和2—5层,并将强制腾出的房屋现场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移交。

同时,执行干警依法传唤相关人员和租户进行集中约谈、敦促履行,经过耐心释法说理,部分租户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在10日内将涉案房屋的一层主动腾出交付执行。截至6月12日,涉案房屋一层已全部腾退并交付申请执行人。这起长期陷入僵局的难啃“骨头案”圆满执结。

这家法院发出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20余万




近日,运城市盐湖区法院通过公告悬赏,促使被执行人某养殖公司主动履行执行案款20余万元,与申请执行人平某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公司为小微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影响其生产经营。执行法官一方面晓之以情、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线上财产查控,并深入村委会、畜牧局、工商局、发改委等单位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采用“线上+线下”公告悬赏措施,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执行案款,案件圆满执结。

拒不申报财产还转移财产,法院这么做……

2017年,田某因欠刘某原煤款40万元被诉至孝义市法院,法院判决田某及其妻子王某共同偿还刘某欠款4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给付了20万元,但剩余20万元一直未予给付。且被执行人田某、王某接到法院送达的报告财产令后,拒不申报财产。执行干警经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田某于2019年10月12日将其名下位于汾阳市的一套房产以87万元转让给侯某。另查明,汾阳市某公司所占土地系向被执行人田某租赁,每年租赁费8万元,2022年的土地租赁费已给付田某。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传唤被执行人田某、王某,告知其拒不申报财产、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拟将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在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和追究法律责任的强大压力下,被执行人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和自己的错误,表示“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并立即将剩余涉案款项如数交至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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