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积了20年的垃圾山清理了,土地终于恢复了新绿;让人头疼的养鸡场搬走了,群众的生活环境更舒适了;田间地头的农用薄膜处置了,“白色污染”得到了治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西省长治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教育整顿的落脚点,贯穿日常检察司法全过程、各环节,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案履职中“办实事、求极致、解难题、葆本色”,帮助群众解决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堆积了20年的垃圾山清理了
美好、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民生福祉之一,也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体现。但是在城市乃至乡村的各种角落,废弃装修材料、旧衣物、旧皮箱随意堆放,生活垃圾不入桶,瓜皮果壳满地乱丢……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
“大娘,现在咱村周围环境怎么样?”
“垃圾都搬走了,干净多了。我们家终于可以开窗了,路过的时候异味也都没有了……”当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来到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某村,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的整改情况进行查看时,村民们的回答让检察官感到欣慰。
今年4月,长治市潞州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在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某村一处煤业公司的东侧长期存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现象,严重影响了该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检察干警当即决定去现场查看核实情况。经查明,发现该宗地自从1999年土地承包以来,为原村办煤矿附属矿使用,因煤矿关停而长期闲置,后逐渐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占用。该处的垃圾已经堆积二十余年,占地面积广,清理难度大。面对这一问题,该院随即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并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勘测,经勘测,堆积的垃圾占地面积7457.17平方米(合11.19亩),其中农用地1631.15平方米合2.45亩(耕地1499.35平方米合2.25亩、其他农用地131.8平方米合0.2亩)、建设用地5826.02平方米合8.74亩。该处垃圾长期违法堆放,经日晒雨淋,有害物质通过渗滤进入土壤,降低土壤质量;同时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飘散,产生有害气体,影响空气质量。由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长期乱堆乱放,不仅堵塞了正常的交通出行,而且对当地生态环境及土地资源造成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潞州区检察院拿到由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勘测定界报告》后,立刻与潞州区自然资源局举行会谈进行了磋商协调。4月8日,该检察院向潞州区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清除该宗土地上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恢复土地原貌,并组织恢复耕种长期闲置的耕地,切实保护好农村土地资源。
潞州区自然资源局接到检察建议后,于5月11日书面回复潞州区检察院,已向村委下达《限期清理通知书》,督促村委尽快清理,村委用两周时间将垃圾清理完毕,清理垃圾共计300余车,6000余立方,切实保护了非法占用农田的现象。
经检察院后续跟进监督,发现该处垃圾已经清运干净,土地也已修复平整,绿网覆盖,周围修建围栏,并由专人看护,不但彻底清理了堆积二十年的垃圾,保护了乡村生态环境,而且有效保护了农村土地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
顽固的“白色污染”处置了
废旧农用薄膜遍布田间地头、沟渠,在造成“视觉污染”、影响农村面貌的同时,也破坏土壤结构和土壤肥力,农用薄膜中的塑化剂也会随着温度的升高释放到土壤中,对耕地和农作物造成污染,进而污染食物源,危害人体健康,严重影响着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环境。
今年3月,壶关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树掌镇某村多处耕地存在废旧农用薄膜覆盖耕地未及时清理,造成土地污染的问题。随后,检察官持续对辖区内东井岭乡、石坡乡、百尺镇、店上镇、晋庄镇等12个乡镇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均存在废旧农用薄膜覆盖耕地未及时清理问题。
壶关县检察院经分析研判后,于4月30日向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联合对辖区内农用薄膜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回收处置工作,防治“白色污染”。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组织人员核查,对检察建议中反映的问题,联合村镇,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清理,并在全县每个村建立回收点、乡镇建立回收站。同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制度,不断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平。
今年6月中旬,襄垣县检察院深入下辖九镇各村摸排农用薄膜使用回收情况,使用无人机拍摄收集农用薄膜使用乱象的证据。干警发现该县辖区内农田地头、沟渠中,弃置大量的超薄农用薄膜以及薄膜焚烧后的塑料残留,严重破坏了土壤的结构,影响了农田的肥力。
6月29日,该院与被监督行政机关沟通后,经检察长决定并向市检察院汇报后,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召开了公益诉讼听证会。会议中经听证员评议,总结了三条建设性意见:首先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及各镇人民政府应该积极协作,及时回收废旧农用薄膜、整治乱象;其次应加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的宣讲力度,加强农民群众的环保责任意识;最后各职能部门应积极联合发文,建立各部门的联动机制,拟制该县农用膜博销售、使用、回收奖惩办法。会议结束后,襄垣县检察院向该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及各镇人民政府发出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各行政部门积极表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整治农用薄膜使用、回收顽疾,有效治理农田土壤污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让人头疼的养鸡场搬走了
“原先的化粪池就在路边边上,影响通行而且心里十分膈应,一年四季远远地就能闻到恶臭熏天,现在养鸡场搬走了,我们的生活环境也更舒适了。”屯留区上村镇某村的养鸡场附近村民看到养鸡场的变化后说到。这一切的变化都源于一份检察建议书。
2016年,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某村村民王某在该村建设12间鸡舍从事蛋鸡养殖活动。多年来未建设任何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仅在鸡舍墙根开凿约2米缺口,鸡粪便及污水通过缺口流入附近的露天土坑内,形成露天化粪池。同时,大量鸡粪便被随意堆存在鸡舍外的空地上,恶臭难闻,对周围环境和附近村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3月3日,屯留区检察院接到村民线索后对本案进行立案调查。干警发现,养鸡场建设地点处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积石桥保护范围内,不仅存在养殖废弃物污染环境问题,而且曾多次发生过往行人和车辆掉入化粪池事故,严重影响了附近村民日常生活和出行安全。当地村民反映强烈,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为有效解决上述养鸡场污染环境和安全问题,屯留区检察院立即召开座谈会,邀请环保局、文旅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对该问题进行讨论研究。3月15日,该院通过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分别向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屯留分局、屯留区文化和旅游局、上村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上述单位及时依法履行职责,通过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案涉养鸡场进行督促整治,消除其污染环境等问题,保护文物安全。
整改期内,上村镇人民政府与环保、文旅、畜牧等职能部门联合入村调查核实情况,共同做好与养鸡场经营者王某的沟通和释法说理工作,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督促养鸡场对粪污进行清理、恢复地貌,并限期搬离。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其他养殖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养殖场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对选址不合适、粪污处理设施不配套的养殖场进行整治,坚决杜绝畜禽污染环境。
同时,长治市屯留区文化和旅游局与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村镇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了省级重点文物积石桥周边养鸡场环境整改措施,并现场督促落实。经过多方协作配合和共同努力,该养鸡场进行了搬迁处理,鸡场粪污已全部清除,所占土地进行了复垦,困扰当地群众五年之久的养鸡场污染环境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屯留区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座谈会和公开宣告送达的创新模式,搭建起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面对面”联系协作平台,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职能,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彰显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体现了检察监督的刚性。
(来源:品味简茶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