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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源:千钧合力促执行 实现从“纸判决”到“铁判决”的转变
时间:2020-06-17 19:20来源:山西长安网责任编辑:高杨清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两会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由此“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面打响。

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强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执行队伍建设,努力破解执行难,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兑现承诺,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市、县两级法院召开执行工作视频会议

2016年至2019年,沁源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33件,执行到位金额2.35亿元。四年来,在全省法院执行办案质效十项重点指标动态排名中稳居全省前五,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完毕率保持全省前三。

2019年,沁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全省仅有两家法院获此殊荣。2020年1至5月份,沁源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18件,执结88件,执结率75.79%,在长治市12个县区法院中排名第一,执行工作综合考核继续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坚持党的领导构建执行联动大格局

“法院工作既有独立作战,又有配合攻坚,注重合纵连横,不能单打独斗。”沁源县人民法院院长郭晓宇说:“我们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一靠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二靠44家县直单位的大力支持,三靠全院干警的苦干实干。”

沁源县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对事关执行的重大疑难问题,第一时间争取县委领导和各方支持,将其纳入县委工作大盘子,汇聚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治理”的千钧合力。

“晋法出击”集中执行活动部署动员

沁源县政府专门出台了《涉企合同执行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把解决涉企合同执行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沁源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全县经济转型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同时构建起以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县直44家单位,和县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参与的综合执行网络,对失信被执行人共同进行信用惩戒。

他们通过固定和流动板报形式,将被执行人的标准照、身份证信息、案件情况在法院大屏幕、车站、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公开;在报刊、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老赖”名单;出动打击“老赖”宣传车到县城繁华地段、人流密集区及各乡镇进行流动宣传;联合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定制失信被执行人专属手机彩铃……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从点到面,从社会舆论到思想认识,在沁源县营造抵制失信,打击“老赖”的浓厚执行氛围。

联通信息孤岛,破除执行樊篱。四年的时间里,沁源县人民法院诚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执行17次,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全部顺利执结;对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61人,限制高消费520人;召开执行款现场集中发放活动6次,及时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款700余万元。执行联动大格局效果日益显现。

“九时行动”集中执行活动查找被执行人

创新执行方式阳光执行捍卫法律尊严

从“纸判决”到“铁判决”捍卫的是生效裁判的法律尊严;一纸判决能否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看的就是执行,是落实。

为了避免“口袋案”“抽屉案”的现象,沁源县人民法院依照执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制定完善了执行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工作流程、执行干警执行行为规范守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活动,把执行行为“晒在网上”“晾在阳光下”,接受当事人实时监督。

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的模式,将执行局干警分为执行一组和执行二组,依照案件单双号随机分案。执行局全员配备单兵系统和执法记录仪,规范执行干警外出执行行动。购买了“天眼”系统,对被执行人通过手机进行精准定位,有效解决“查人难”问题。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职能作用,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实现线上办理执行案件财产查控、冻结、扣划等,委托、接受执行事项,提高执行效率。

将四个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形成常态,持续、纵深开展,即集中执行一批;司法拘留、罚款一批;失信曝光一批;实行司法救助一批,进一步推进对重点疑难案件的执行,推动执行案件的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大幅提升。

召开“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大会”

2020年5月25日,沁源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大会”,通知案件当事人到庭70人,实际到庭45人,涉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损害等案件30件,当庭履行罚金案件14件,履行标的14.5万元。针对通知到庭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沁源县人民法院依法拘传其到庭,并对其拒不履行、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惩处。

会后,沁源县人民法院马上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县电视台参与,公开报告了本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大会”情况及“2019年度执行工作报告”,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

这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大会”就是沁源县人民法院敦促在该院有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做诚信守法公民的一项有力举措。

敦促大会从2018年至今已经召开了9场。从最初的的尝试到现在形成常态,强有力地推进了执行实效,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

2016年以来,该院持续开展“春雷行动”“迅雷行动”“雷霆行动”“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涉金融案件专项行动”“敦促涉村委会案件专项行动”等集中强制执行活动,利用节假日、夜间、黎明等有利时机,围追堵截躲债逃债的“老赖”。

为了找到“老赖”,50多岁的秦荣生前一天晚上11点多巡查完,第二天凌晨4点便蹲守在被执行人的家门口,期间只休息了不到4个小时。

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现场调度,李慧只休了3天婚假,就回到工作岗位,连续几天都回不了家。

为了保证随时出警,执行局唯一的女同志王婷,不知将不到2岁的孩子深夜抛下多少次。

这样的事情,在执行局的每一位干警看来,只是他们常态工作中的一个小插曲。每到执行攻坚阶段,沁源县人民法院更是举全院之力。干警们白天满负荷工作,下班后随时待命,只要命令发出,10分钟内,全员到位。

拘传到庭的被执行人当庭认错悔过

“九时行动”是沁源县人民法院的一张名牌。从晚上9时到凌晨,是干警们寻找被执行人的“黄金时间”,这个时间段,他们集中对长期躲避、逃避执行、传唤拒不到庭或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到庭的方式进行执行。为了“黄金九时”,干警们牺牲了多少陪伴家人的时光,舍弃了多少与好友相聚的机会,我们无从得知,展现在面前的一组数字告诉我们,2019年,共开展“九时行动”36次,拘传到庭196人,拘留7人,履行案款500余万元。

进入2020年,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尽管很多工作从4月份才开始慢慢恢复,但他们的“九时行动”已经进行了十几次,平均每周2到3次,截至目前拘传到庭51人,履行案款319万元。

加强司法救助坚守执法为民的初心

铁腕惩“老赖”,柔情为百姓。近年来,沁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民间借贷和交通事故类案件占比较高,特别是交通事故类案件,多数是因为当事人家庭困难,执行难度大。沁源县人民法院在强化执行的进程中,刚柔并济,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柔情关怀,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为最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司法关怀。


六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被肇事者撞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肇事者年仅19岁,且家庭条件困难,无力赔偿,被判处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死亡被害人在抢救中花费十多万元,导致被害人家属生活陷入困境。执行局局长温瑞了解该情况后,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经司法救助委员会审核后,为家属每年提供1万元司法救助。

一位外地的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找到温瑞,希望能尽快执行。但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也不乐观。温瑞当下拿出自己的1000元,先帮助申请人安顿下来,又积极为他申请司法救助,争取到每年2万元的司法救助。

这样的事情,经常在执行局发生。温瑞说:“虽然经常有亲戚朋友说我们不近人情,但我们心中坦然。对那些故意躲债、逃债,蔑视法律尊严的‘老赖’,我们一定要追究到底,但那些的确有困难的申请人,我们也一定会竭尽全力,维护他们的利益!”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沁源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次数从2016年每年一次增加到2019年每季度一次。截至目前,他们已累计发放司法救助277.28万元,为257个家庭提供了帮助,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

(本文转自长治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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