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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山西工作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28 11:39来源:山西长安网责任编辑:高杨清

5月25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张军检察长在报告中3次提到山西检察工作。

山西浑源32家采矿企业私挖滥采,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省委和省政府重视、支持,三级检察院联动,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治理4万余亩

2017年12月,山西省公益诉讼网络信息专报收集到多条反映大同市浑源县恒山景区及周边矿企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线索,上报最高检。最高检对该线索予以挂牌督办。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高度重视,成立大检察官办案组,抽调省市县三级院20余名检察官办理此案。借助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经过现场勘查、调取资料、调查询问,最终查明:涉案32家矿企分别存在非法开采、无序开采,破坏开采,任意堆放矿房物料等破坏耕地、林地和草地的情形,侵害状态持续存在,所涉煤矿破坏生态面积总计约8.4万余亩。2018年8月至12月,大同市、县两级检察院针对大同市县两级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先后向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安监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2019年1月13日,杨景海主持召开了案件分析会,就办理浑源矿企破坏生态环境案中的证据、法律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并指示要与大同市委、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一起形成查处、打击、治理合力。省检察院针对涉案矿企无采矿证开采,越界动用、开采煤炭资源,多采区同时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以承包方式非法转让采矿权,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问题,向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林业草原局5家省级行政机关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省级行政机关对涉案矿企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加大对下级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该案的办理,得到山西省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山西省委领导在省检察院党组报送的《关于大同市浑源县恒山景区及周边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情况报告》做出批示,要求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一步查处到位、整治见到明显成效,并适时启动全省启示教育。此后,山西省委常委会听取了关于浑源露天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情况汇报,要求深入排查、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全面修复,省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积极介入,调查指导,认真办案,为解决问题创造了条件。会议决定成立由省委常委、大同市委书记张吉福任组长,副省长贺天才任副组长,省有关方面参加的查处整治浑源露天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该小组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决定立即启动生态修复,提出“一年见绿、两年见树、三年见景,要将浑源县打造成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县、京津风沙源科学造林样板县、全域生态旅游先导县”的目标。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均积极整改,已责令涉案矿企全部停止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对违规矿企进行注销、拆除、搬迁等。目前,大同市检察院正对涉案的11家矿企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与此同时,矿山治理、生态修复工作正逐步推进。

山西、陕西等地检察机关协同军事检察机关,对改进英烈纪念设施管理提出检察建议1047件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及革命遗址等是传承中华民族优良革命传统的宝贵资源,是国防和军队利益的重要内容,是重大国家利益。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大胆创新,与军事检察机关形成合力,为英烈纪念设施及革命遗址保护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为传承红色基因作出了积极贡献。

英烈纪念设施及革命遗址保护是军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关切和双方司法联动的最佳切入点。山西省检察机关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积极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先后会签了《关于开展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护国防和军队利益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形成线索移送反馈、案件协商办理、日常联络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并切实运用于办案实践。平定县检察院向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移送的一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成为全军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其成功办理及成效得到张军检察长、军委政法委及军事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省检察院作了经验介绍和交流发言,得到高检院领导高度评价。

省检察院和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调查摸底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调查,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情况全面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并归类汇总。通过开展专项保护调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线索300余件,向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有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0余件,大量年久破损的英烈纪念设施得到修复和保护。其中,寿阳县羊头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高检院“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案例”向全国发布。临汾古县办理的贾寨岳北军分区驻地旧址等革命遗址保护案,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和组织投入1700余万元用于修复被损遗址。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重要指示的坚定落实,更是对人民群众敬爱英雄情感的慰藉,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结合军地联合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调查情况,省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向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出《山西省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情况通报》,并进行座谈交流,共同商讨改善英烈纪念设施管护现状的途径,随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立即向全省转发该通报,要求各地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深化公益诉讼办案成效,起到类案办理“影响一片”的效果。

全省检察机关在认真办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类案件的同时,着眼国防和军队利益保护,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大同市云冈区平旺乡平旺村北同蒲铁路沿线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案,在省检察院指导和推动下,该案由铁检大同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办理。该案中,军地检察机关先后向大同市云冈区环保局、云冈区平旺乡政府等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联合跟进调查,最终使案涉铁路沿线堆积多年的近14万立方米垃圾被彻底清理,有力消除了铁路沿线环境污染,保护了铁路运输安全及国防光缆安全。目前,后续的护坡修筑和绿化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推广北京、山西、广东经验,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法制部门或派出所派驻检察室,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

山西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新配套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山西公安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和山西政法业务协同平台的数据共享,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全面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水平,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格局,实现双方协同配合。

省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和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与省公安厅会签了《关于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检察室的意见》,全面推进驻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检察室工作,实现了派驻公安法制部门检察室的全覆盖。

本着规范监督、集约监督、提高监督质效的原则,做到派驻检察室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同步筹备、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三同步”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在原来派驻法制部门检察室工作基础上,已向公安机关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144个(其中部分由法制部门整合建立执法办案中心),向法制部门派驻检察室68个。

工作中,省检察院准确定位派驻检察室职责,明确工作内容、方式,制定“1+5”配套工作机制,提升了派驻检察室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监督水平。完善协商沟通机制,加快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执法理念,规范执法办案,增强了检警执法合力,构建了融洽的新型检警关系,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来源:品味简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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