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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起点 高标准 高质量”助力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五大突破
时间:2020-03-26 11:26来源:山西长安网责任编辑:高杨清

自去年2月山西省启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以来,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的总体要求,通过修订执法条例、构建工作机制、健全省级制度、采取具体措施,行政执法工作在立法保障、执法制度、执法机制、执法环境、舆论引导等5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修法先行、立规明据,在立法保障上取得新突破。山西省全面启动《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修订工作,成为全国首家将三项制度予以立法保障的省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驶入快车道。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极大地保障和规范了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大力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各市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山西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办法》,成为全国首家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立法的省份。

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在执法制度上取得新突破。山西省采取明确“施工方”、制定“任务书”、绘好“施工图”、提升“标准化”的项目化管理方式,使制度建设有章可循,执法工作有的放矢。在全国率先完成执法主体和人员的清理工作,省市县三级政府共确认执法主体4461个,确认执法人员100583人,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奠定基础。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推进表》,将任务分解为46项,明确了“省级管总、示范引领,市县管用、切实可行”的制度建设要求。出台了我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了工作路径。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执法装备配备力度,主要执法单位执法装备基本配备到位。印发《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参照式样》,规范了5大类清单指南流程图的编制内容、编制重点和公示要求,提升了三项制度的规范化水平。

创新机制、示范引领,在执法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山西省通过构建“两机制”,即联席会议机制和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机制,切实加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保障和示范引领作用。省公安厅建设应用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实行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的实时化、智能化、精细化、闭环式监督管理,以信息化提升执法规范化取得重大突破。省司法厅部署了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省市县乡执法主体和行为数据的综合管理。

关注民生、提升效能,在执法环境上取得新突破。我省将推行三项制度作为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重要举措。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政务信息化标志性项目“一部手机三晋通”APP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覆盖、掌上通办”。开发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在线申报系统,2418个试点项目落地周期平均缩短一半以上,企业开办各环节办理时间控制在1个工作日之内,山西省“以政务信息化改革为突破口优化营商环境”做法在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中受到通报表扬,入选全国改革发展典型案例。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舆论引导上取得新突破。山西省采取“五个全覆盖”宣传模式,在培训中宣传、会议中宣传、专栏中宣传、执法中宣传、媒体中宣传,各级执法培训班和法治工作会议均将三项制度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宣讲,累计培训执法人员10万余人次,各市政府、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执法公示专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广播电视局在省内重要媒体对三项制度进行了全方位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占领舆论高地,激发了全社会对三项制度的共识和赞同。

(本文转自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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