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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从臭水熏鼻到如今源清流洁,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时间:2021-10-24 14:18来源:河北长安网责任编辑:王晓

清风吹拂,碧波荡漾,水鸟飞翔,位于雄安新区的白洋淀到处是生机勃发的景象。沿岸,一队身着蓝色制服的检察官正在巡查,或利用快检设备对多处水体进行取样,或利用无人机对周边环境进行勘查取证……这是河北省雄安新区两级检察机关开展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的工作画面。

白洋淀是华北地区最大的湿地生态系统,曾因污水入淀及畜禽、水产养殖等问题水质恶化。“自2019年1月10日河北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成立以来,我们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建设雄安新区,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未来之城’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雄安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纪志明如是说。

专项活动各具特色 打好主动仗下好先手棋

“从立案监督到法院判决历时近3年之久,现在终于结案了。”8月26日,安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刘浩拿到赵某某、曾某某污染环境案判决书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个案件要从2018年10月说起。当时,河北省检察院驻雄安新区工作协调组(雄安新区检察分院前身)在组织雄县、安新、容城三县检察院进行环境保护执法检察中发现,安新县某水洗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在生产过程中私设暗管排放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但前期有关部门仅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并未立案。随后,雄安新区检察分院商请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就该水洗厂排放的废水进行有毒有害危险废物认定。2019年3月,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认定该水洗厂排放的废水为危险废物。三天后,安新县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持续跟进。2019年4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雄安新区检察机关联合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到白洋淀及周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对水体、环境等进行检测勘查。

“距离案发已有两年,线索发现、取证、司法鉴定都很困难。我们发挥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的建议。同时,就证据使用、法律适用等问题多次与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会商,为审判活动顺利开展打下坚实证据基础。”刘浩回忆说。今年8月26日,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曾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二被告人都已缴纳罚金,均未提出上诉。

为强化源头防控,雄安新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新区“走遍雄安”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提升年活动,并主动开展“白洋淀生态环境卫士”“白洋淀水质达标治理”等多个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老河头镇、芦庄乡多个村庄小冶炼长期无序发展、村民随意堆弃废弃物的情况,向所涉乡镇及县环保局制发检察建议,促使多年历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开展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摸排线索、实地调查共立案50件,并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沟通协调会、整改磋商会,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现在水清了,鱼虾也多了,很多污染环境的不法行为得到惩治。以后没人敢排污、捕猎了,环境还会越来越好。”看着家门口水清岸绿的景象,家住白洋淀刘庄子村的村民感慨万分。

截至目前,雄安新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相关案件16件26人,提起公诉25件43人,立案监督2件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2件32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96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履行职责17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3件。

在司法办案中,雄安新区检察机关还把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作为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新思路、新手段、新领域,先后办理了在白洋淀水域禁渔期内非法电鱼、在禁猎区内非法狩猎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建立公益诉讼集中办案机制,成立公益诉讼课题组,积极筹备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论坛和学术沙龙,申请设立“生态环境案件集中管辖背景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专项课题,重点围绕“转变保护理念——从‘打击惩治’向‘修复治理’转变,整合保护职能——从‘单一办案’向‘多元监督’转变,创新保护机制——从‘各自为战’向‘集中优化’转变”,加强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为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提供强大理论支撑。

内外协作+上下联动 整合多方力量拧成一股绳

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到白洋淀及周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对水体、环境等进行检测勘查。

9月,雄安新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杨静带领分院和安新县检察院的多名检察官,会同安新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对安新县同口镇环白洋淀周边村庄进行联合巡查。大家在上下游仔细巡查、取证,随后又不顾满腿满脚的泥浆,第一时间联系乡镇干部,分析污染隐患。经过调查核实及案情研判,检察机关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通报。

这是雄安新区两级检察机关围绕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内外协作、上下联动的一个生动例子。

据了解,面对初期雄安新区检察机关体量小、人员少、任务重,仍处于起步阶段的情况,雄安新区检察分院树立两级院“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实行两级院纵向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雄安新区检察分院成立后,即与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随后安新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等12家单位共同签订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等多项协作机制;深化了“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两级检察长根据实际情况划分所负责的河湖领域,层层压实责任。

为强化线索排查及办案能力,2019年9月,雄安新区检察分院制定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制度(试行)》,组建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办案团队。截至目前,开展白洋淀常态化巡查16次,目标巡查7次,出动人员51人次,办理案件26件。4月,安新县检察院在巡查中发现,安新县圈头乡桥东村纳污坑塘处垃圾遍地,坑塘内污水黑臭熏鼻,不仅影响村民生活,雨季到来后污水溢出,还会影响淀中水质。安新县检察院立即向县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立即进行整改。安新县生态环境局督促圈头乡进行打捞清理,同时联合乡政府等有关部门推动桥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置设施和排水管网的改造,大大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

白洋淀水域近85%在安新县,安新县检察院是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司法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的“主力军”。该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荆晓军多次深入现场勘查、办理案件,他对于内外协作、上下联动的机制感触颇深,“我们两级院实现了办案力量调度一体化、巡查工作一体化、疑难复杂案件审查一体化,大大提升了办案质效。”

2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自4月起实施。这是白洋淀流域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也让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更有底气。为此,雄安新区检察机关专门成立了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6月16日正式揭牌,集中管辖雄安新区涉白洋淀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改变了过去对白洋淀环境治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传统模式,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模式,提升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效能。

完善配置 增强技术队伍创造力

10月11日,雄安新区检察分院受邀参加2021中国IPv6(即互联网协议第6版)创新发展大会,荣获2021中国IPv6创新应用优秀案例奖,成为全国检察系统唯一获此奖项的单位。获此奖项,与雄安新区检察分院科技强检、强化队伍建设的战略密不可分。

早在成立之初,雄安新区检察分院面对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不够的局面,主动将智慧检务建设纳入雄安新区数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完成雄安新区首个基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该院成立集分析研判、实时指挥、服务社会、精细管理等于一体的信息化综合指挥中心;组建专业技术咨询团队,开发运用智能辅助系统,协助检察官进行技术类证据审查和数据分析研判;成立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依托综合取证船、取证车、无人机打造水陆空“三位一体”的综合检测网。

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到白洋淀及周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对水体、环境等进行检测勘查。

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自试运行以来,已协助办理案件7起,其中对水、土壤、大气等取证2件,利用无人机取证2件,完成电子取证3件。经过两年多努力,雄安新区检察机关检察信息化工作基本达到了适度超前的发展要求,为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技术和智慧支撑。

硬件配置完善的同时,检察队伍办案综合能力也在不断提升。为打造复合型、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队伍,雄安新区检察分院邀请重庆市检察业务专家刘昌强上门,专题讲授公益诉讼实务问题。此外,两级院先后选派10余人到苏州参加快检实验技术培训,到北京参加公益诉讼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检察官进实验室”系列培训活动,邀请专业人员讲解公益诉讼取证魔方的构成和使用,极大地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化办案水平。同时,面向全省检察机关选调、招录具备司法会计、电子证据鉴定人资格的专业人员3名,招录法医、生化、计算机专业技术辅助人员3名,进一步补充了专业化办案力量。

“刚开始办理案件时,我们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和适用不够精准到位。通过多办案和多参加专题培训,解锁了很多办案技能。到这里工作的两年时间,也是我成长最快的阶段。”雄安新区检察分院检察官助理徐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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