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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上半年三类案件数据分析 赌博类犯罪上升超两成
时间:2021-07-25 10:34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王得壮

2021年上半年赌博类犯罪上升超两成

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 加大办案力度

2021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赌博类犯罪46575人,较2019年(受疫情影响2020年不作为比较对象)同期上升27.7%,上升趋势明显。

一、超八成为开设赌场罪。赌博类犯罪主要包括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近三年起诉的赌博类犯罪中,开设赌场罪占该类犯罪的八成以上,且占比逐年上升。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赌博类犯罪86843人,其中开设赌场罪70093人,占80.7%;2020年起诉赌博类犯罪80537人,其中开设赌场罪66900人,占83.1%;2021年上半年起诉赌博类犯罪46575人,其中开设赌场罪40217人,占86.3%。

二、网络赌博成为主要犯罪形式。随着信息网络技术不断进步,赌博类犯罪也朝着网络化、虚拟化发展,网络赌博逐步取代传统实体赌场,成为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为逃避司法机关的查处和打击,犯罪分子常将赌博网站服务器架设在境外,隐蔽性强,招赌、揽赌形式多样,欺骗性大。随着我国执法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赌博类犯罪打击力度,境内赌博类犯罪得到有效治理,新型跨境赌博犯罪渐成突出问题,需持续深入打击。为此,《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专门罪名,加大打击力度。

三、犯罪链条长、涉案人员多,犯罪集团化特点突出。在新型网络赌博和跨境赌博犯罪中,犯罪分子广泛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将招赌、揽赌、赌博以及赌资结算等环节分割开,形成全链条的集团犯罪,涉案人员多,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如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涉赌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近700名,多数为境外赌博网站推广代理人。

四、易催生其他犯罪,社会危害严重。办案发现,不少网络赌博犯罪伴随着网络诈骗、“套路贷”、组织领导传销等网络犯罪,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跨境赌博犯罪则易引发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偷越国(边)境等犯罪,不仅危害我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甚至严重影响我国(边)境管理秩序。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针对赌博类犯罪新形势,会同相关执法司法机关,以打击跨境赌博、网络赌博为重点,通过挂牌督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对下办案指导,加大惩治赌博类犯罪力度。各级检察机关针对新型赌博类犯罪链条长、涉案人员多等特点,在办案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赌博犯罪集团中的组织、指挥、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以及跨境赌博犯罪、共同犯罪主犯和有相关前科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严惩,做到当严则严;同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赌博犯罪集团中的从犯、初犯、偶犯等,根据其在赌博类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到该宽则宽,促进教育转化。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惩治赌博类犯罪力度,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禁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远离赌博犯罪,从源头上遏制赌博类犯罪高发态势。

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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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919人。除《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危险作业罪外,其他罪名受案人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5.3%(受疫情影响2020年不作为比较对象)。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此类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占绝对多数,危险作业罪入罪以来发案较多。2017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的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案件中,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最主要的罪名,占78.5%;其次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11.8%。今年3月1日危险作业罪入罪以来,发案较多,3至6月受理审查逮捕危险作业罪94人,占同期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的13.1%。

二、犯罪涉及领域呈多元化趋势。重大事故发生领域较广,除危化品生产经营、煤矿、道路交通等领域外,大型群众性活动、城市建筑安全领域的重大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如2020年福建欣佳酒店坍塌事故、2021年甘肃白银越野赛事故,均造成20余人死亡。

三、背后大多存在渎职等犯罪。此类犯罪多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等犯罪相伴发生。如检察机关办理的余某某等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案。事故发生前,事故企业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发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办案中发现,有的部门未对事故企业设备采购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管,致使该公司自行组织邀标,采购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产品;有的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未对事故企业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有的部门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中,对违法违规问题没有监督纠正等。检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均被判处刑罚。

四、暴露出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办案发现,此类犯罪大多存在涉案单位或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缺乏从业资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内部监管混乱等问题。有的涉案单位重生产、轻安全,受工作绩效、经济利益等因素驱动,长期违法违规生产作业,为重大事故发生埋下隐患;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甚至违规生产达10余年;还有的涉案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未依法依规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节约成本未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也未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甚至没有为劳动者配备安全防护必需品。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类犯罪,积极促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

一是注重加强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制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日常协作配合、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法律监督等作出具体规定。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有效发挥督促线索移送、立案监督等职能。如,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在参与一起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事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调查核实后,依法建议巢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有关责任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对于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如,对甘肃白银越野赛事故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事件,检察机关均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为案件依法妥善办理打下基础。恪守客观公正义务,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及时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促进相关企业和个人加强风险防控,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如,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作业案时,针对案件反映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共同研究出台该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强化监管职责,提高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积极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机制,结合办案加大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0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08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18件,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检察机关办案发现,当前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以下难点问题,需要通过综合治理加以解决。一是当前文物保护力量不足,基层专门管护机构和文物行政人员较少,一些地方的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二是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不够健全,文物安防、消防等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文物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存在。如,某县检察院办案发现,一军事会议纪念馆以木结构为主体,依山而建,周围森林茂密,室内电线直接在木质建筑上布设,且烟感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没有防火预案和专职消防安全员,极易引发火灾。三是受各地经济条件、地域特点影响,一些地方未能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的即使列入也保障不足,难以满足文物日常修缮维护的刚性需求。如,某市检察院在办理一战争遗迹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发现,某镇政府申请的修缮经费不足导致工程停滞,后经检察机关督促,将经费追加至80余万元。四是一些私有产权文物以及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未得到有效保护,尚未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如,某市检察院在办理一红色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发现,旧址部分产权经过交易后属于十户产权人共同所有,修缮工作因产权人意见不统一、修缮资金等原因未能实施,后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与文物所有人签订修缮协议,推进修缮工作。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突出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履职,助力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七一”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部署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二是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针对大运河部分河道存在污水横流、文化遗迹遭受破坏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大运河公益保护作为专案立案办理,直接领办或者指导沿河各级检察机关分办,共立案464件,清理固体废物、杂物垃圾1.8万余吨,拆除违法建筑物7万平方米,保护历史文化古迹83处,追缴生态修复费用9400余万元。山西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黄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河北、内蒙古、陕西、甘肃等地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三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文物局多次赴江苏、福建等地开展联合调研。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强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作联动,推动完善长效保护和利用机制。如,江苏省无锡市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促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公布无锡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遗迹控制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帮助解决文物部门的执法困难。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推动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跨部门协商机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促进解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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