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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时间:2022-11-26 07:51来源:法治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党总支一支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员大会,开展集体学习。作为一支部党员,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和大家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会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显辉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艺分别围绕“大数据法律监督的实践与运用”“公益诉讼立法争议问题研究”以视频形式作了分享。三位青年干警结合两位专家的分享和检察工作实际谈感悟、体会,提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大家刚才谈到的公益诉讼检察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方面,把党的二十大精神更深融入这些检察工作中思考谋划、实践推进,就能更加深刻感受到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程中,国家治理正在经历一场革命性的深刻变革。”张军分享了“听后感”后指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全体检察人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把“小我”融入“大我”,把自己的政治、法治、检察责任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中,融入党和国家事业、融入党的检察事业,检视自己的精神状态、意志品质、工作质效,切实增强奋斗新征程的责任感、使命感,使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成为“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加油站”。

“有了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才能做到行动自觉。”张军指出,党的二十大精神博大精深,学思践悟,首先要学原文悟原理,准确领会报告提出的新理念新论断新部署;关键在思、在悟,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的“五个牢牢把握”是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动员令”和“辅导课”,为检察人员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指明了方向,划出了重点,要紧紧围绕“五个牢牢把握”,立足法定职责,结合已经推开的工作去深切感悟,结合正在推进的工作去深刻把握,结合应该推动的工作去深入思考,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每一名检察人,依法履职中应该深刻认识到,与新时代党和国家更重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高水平的需求相比,总体还是跟不上、不适应。”“监督和被监督是一对矛盾,怎样做到‘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实践中怎样正确把握,理论上如何科学引领?”“这些都关乎坚持并做到自信自立自强,关乎能不能胜任党的二十大赋予我们的更重责任。”……结合“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重赋责,张军为大家讲授了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专题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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