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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
时间:2022-06-02 10:08来源:法治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本报讯记者 黄辉  见习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任梦

5月3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少年法庭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白皮书(2018年—2021年)、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微创新司法举措。

白皮书显示,2018年以来,江西未成年人犯罪保持低位态势,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1.39%,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主要集中于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较少;犯罪人以男性为主,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涉及罪名主要为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体现了轻缓化特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轻刑的比例达77.06%。

江西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建平介绍,目前,江西已成立116个少年法庭,实现审判组织全覆盖,并实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同时出台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和审判延伸工作两个规程,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实现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考核。据了解,江西法院大力推广“圆桌式”“课堂式”审判模式,在选任专门陪审员的同时,聘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测评、疏导和矫治;加强未成年被告人隐私保护,封存轻罪犯罪记录;推进刑罚社会化,开展社会调查,推行“三教结合”教育模式,将红色教育、法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贯穿于审判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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