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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1-10-30 09:27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江旭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到2025年,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基本覆盖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显现,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意见》强调,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根据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需要,因地制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能,按照《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等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调解。要拓展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积极创新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要加强重点区域、领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向工业园区、开发区、自贸区和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延伸,支持电商平台优化在线咨询、受理、调解等制度,拓展展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纠纷排查、受理、调解、履行、回访、分析研判和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集中讨论、专家咨询、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学习、例会、培训、考评、奖惩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衔接联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投诉与调解对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协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创新,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加强工作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重视支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推动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优势特点、经验成效,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精品案例,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引导更多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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