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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透露了这些重要信息……
时间:2021-01-12 12:18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马守玉

1月10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透露了哪些重要信息,划重点了!干货满满,快来围观↓

三年共起诉涉黑犯罪

6.8万余人、涉恶犯罪16万余人

记者从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20年,检察机关持续落实省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制度,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三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犯罪6.8万余人、涉恶犯罪16万余人。

助力脱贫攻坚,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余人4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55.1%和60.9%。会同最高法院、公安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改变过去等案件办结后再循序返还的做法。

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2019年排查出的2870件已跟进办结2423件。2020年10月底又会同公安部开展新一轮专项清理,努力消灭存量、遏制增量。部署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清理。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起诉职务犯罪1.6万余人,紧密结合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400余人,同比上升63.1%。

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全年适用率达86.8%

记者从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达86.8%,量刑建议采纳率94.9%;一审服判率95.8%,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个百分点。

为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制作动漫法治宣传片,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在公安办案环节向犯罪嫌疑人循环滚动播放。为防范办案廉政风险,专门制定监督管理办法。

2020年1至11月四级检察院

共组织听证23427件

记者从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创新以公开听证形式,邀请代表委员、社区居民等多方参与,大检察官带头,四级检察院1至11月共组织听证23427件。其中控告申诉案件听证4272件,化解率为65.1%。

据了解,最高检提出“十项措施”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排查出信访5年以上的疑难复杂案件348件,最高检挂牌督办,已办结344件。对一些久诉不决的“钉子案”,由检察长包案。

通过持续努力,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2.7万件,同比下降4.3%;重复访比例27.3%,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

2020年立案办理

公益诉讼案件15.1万件

记者从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20年,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1万件。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5件。

针对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问题易发多发,最高检要求每个市、县检察院都要将这两个领域的案件作为必办案件。最高检还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制定协作意见,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

据了解,检察机关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93.8%的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探索磋商机制,提出检察建议前先与行政机关磋商,提醒主动履职整改。规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公共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文物保护等新领域案件2.6万件,同比上升2.4倍。

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

以来的回顾

各项检察工作

在务实中创新、在落实中深化

记者从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7月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落实中深化。

▶坚持理念先行。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履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智慧借助”“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双赢多赢共赢”等深入人心,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与时俱进。

▶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适应犯罪结构变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推动依法防控疫情,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将心比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典型案件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新时代法律监督服务大局更加主动。

▶坚持立足办案谋发展。坚定落实指控证明犯罪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公益诉讼检察构建公益保护“中国方案”,检察建议努力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改版指导性案例,全面规范推开检察听证,新时代检察履职更加有力。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主动推进监检衔接,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实行“捕诉一体”“派驻+巡回”,统筹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新时代法律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推进。以“三个自觉”引领,大检察官上讲台制度化,“检答网”受到一线办案人员热情欢迎,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有效推进,创新适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全面推开业绩考评,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落实严管就是厚爱,持续深化系统内巡视,坚定落实“三个规定”,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稳步提升。

法律监督职能从刑事为主

不断向更广领域拓展

1月10日至11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今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90年来,党的检察事业随同革命、建设、改革步伐,历经风雨、坚韧前行,光辉历程波澜壮阔。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检察事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法治中国建设,法律监督职能从刑事为主不断向更广领域拓展。

会议强调,党和国家赋予的检察职能愈重大,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中的责任愈重大。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既要登高望远,更要脚踏实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根本指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体要求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基本布局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战略支点是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总体目标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司法检察理念要在新的征程中

继续深化落实

记者从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最高检党组自觉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探寻思路、方法,提出一系列司法检察理念,并将在新的征程中继续深化落实。

▶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自觉融入、落在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检察履职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党的领导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诉讼办案一身二任、职能一体两面,须进一步深化辩证履职意识。办案中监督——主要是在办案中发现执法司法中的违法线索和问题;监督中办案——履行监督职责,纠正违法,无不是在诉讼办案程序中作为。

▶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检察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不违法”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与政法各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决不允许任何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1月10日至11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落实党中央部署,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决不允许任何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品药品环境等突出违法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没有网络安靖就没有线下平安!据了解,最高检专设惩治网络犯罪指导组,切实加强重大司法政策、法律适用研究,促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省级检察院相应加强专门指导。

强化综合司法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记者从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最高检专门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贯彻综合保护指导思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检察保护力度。

会议认为,知识产权案件前沿性、交叉性、专业性问题多。同一案件,往往同时涉行政执法、刑事追诉或民事追责,依法妥处、从严保护、标本兼治,必须强化综合司法。要加强对8个试点省市工作指导,案件较多地方可适时推开这一创新之举。

会议指出,要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从严把握刑事追诉标准,切防把一般违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作犯罪处理。

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记者从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已经在深圳宝安等6个基层检察院试点开展,依法可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涉案企业及其责任人必须承诺并践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落实“真严管”,取得积极进展。

另外,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规犯罪付出高昂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社会、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

会议强调,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要履职尽责,促进法律统一正确适用,坚决防止、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司法救助要做到

市、县检察院全覆盖

1月10日至11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近年来部署的系列检察为民实事,要按照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走深走实。

推动绿色发展,“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要全面推开;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注意把握法律政策,促进依法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探索践行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要持续关注;司法救助要做到市、县检察院全覆盖,同时促推民政、社会救助;“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要没完没了督促落实。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该严的必须严,该宽的宽到位,重在转化。

对突出问题监督不力

应当严肃问责追责

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要求,检察机关要积极推进落实与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联网或者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实现监督端口前移。

会议指出,办案中的退侦、非法证据排除等均涉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要建立定期分析并向公安机关通报、汇总后向上级院报告制度。要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完善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监督机制,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特别要解决好不愿、不敢监督问题。

会议指出,对于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发现、监督纠正但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

会议明确,要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要更加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依照监察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不给腐败分子法外逍遥空间。

两年来认罪认罚从宽

检察环节适用率80%以上

记者从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举措,两年来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在80%以上。

会议明确,检察机关要通过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充分发挥值班律师、辩护律师的作用,不断增强司法公信,更好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罪犯改造、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检察办案不仅受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牵引,更要努力通过个案办理引领、塑造社会法治观念。最高检每季度公开发布监督与办案数据、趋势,制发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就是预警、防范、引领。检察建议直接促进社会治理,要努力把每一个检察建议都做到刚性。要结合监督办案,深入分析研判反映出的执法司法问题,每年向党委、政法委作一次综合性法律监督年度报告,重大问题及时专题报告。

会议指出,五中全会特别强调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实施一年多来,检察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比例下降,效果初显,及时回复必须兑现,这是向党和人民作出的检察承诺。检察长要通过直接办案,督导抓好落实。检察公开听证,各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都应结合办案实际,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倒逼检察监督办案能力提升。

事实证据的认定是基础

法律政策的适用是关键

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指出,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是第一要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就是监督办案的高质量、高水平。

会议指出,事实证据的认定是基础。监督办案高质量、高水平,说到底是事实证据认定精准、法律政策运用得当。当前,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监督办案不能做到事实客观全面、证据确实充分,等于把“铁案”之厦建于流沙之基。

会议强调,法律政策的适用是关键。没有对法律原意、政策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准确运用,监督办案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无论是服务大局还是办好“小案”,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基础上,适用法律条文,充分把握法的本质,做到运用得当,准确深刻领会党的司法政策,深化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理解、国内国际形势分析判断。必须正视差距、认识不足,把法律政策关键抓实、再抓实!

会议指出,高质量履行监督办案职责,必须努力做到检察职能融合发展。检察职能一体发展,是检察履职的重要组织优势。各级检察机关要切防机械办案,“自扫门前雪”。

领导办案仅以听汇报作决断

就是政治能力不合格

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指出,切实提高检察履职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是最重要的基本能力。

会议指出,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是政治能力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的检视平台,是提升基本能力的重要抓手,必须抓实。以主办检察官身份办案的院领导,若仅以听汇报作决断,应当被认为是政治能力不合格。院领导应当主要办信访申诉案,从中发现、解决许多监督办案和检务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办案必须阅卷,精准把握全案事实证据,恰当用足用好法律政策,实现案结事了。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要做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是提升基本能力的重要举措,最高检领导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省级院检察长都要到检察官学院常设讲座。“检答网”已成为一线检察人员的交流平台,要不断提升答问质量,进一步办好、充分用好。

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

源头活水在市县级院

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指出,案例和司法解释工作是整体提升检察履职基本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

会议指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源头活水在市县级,要全员树立案例意识,注意总结梳理、敏锐发现、积极培育、高水平编写。最高检各业务条线每年都要编发一批案例,并探索建立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机制,并在此基础上牵头建设全国检察案例库。各级检察院要切实学好、用好案例和司法解释,不仅检委会要学,还要进课堂进教材。

会议强调,基本能力建设各项要求,往往都是检察履职最基本工作规范。检察机关要正视,勇于从最基本、最基础,从最常规,常常也是体现政治能力建设最薄弱的方面做起,坚持真正做到、做实、做出成效。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重在基层、难在基层

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指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在基层、难在基层。

会议指出,国家治理重在基层,基层遇到的法治、法律问题更多,往往也更为复杂、政治性也更强,基层检察机关要发挥更大作用。夯实基层必须加强上级院自身建设。

会议强调,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要把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抓实。要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切实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大力选树、宣传、学习检察英模,各业务条线每年推出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的优秀办案团队、优秀检察官,树立身边的榜样。

会议指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在“关键少数”。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结构存在不同程度老化问题,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促进解决。要推进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激活干事创业“一江春水”。

会议明确,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抓实。要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精心组织推动,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同步加强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促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信任。

“案-件比”的价值

归根到底就是“责任”

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强调,案件管理要抓住“案-件比”这个关键。“案-件比”的价值归根到底就是“责任”,每一起案件都要努力办到极致。实“案-件比”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案件类别不同而异,重视与其他质量评价指标综合运用。

会议指出,要抓住队伍分类管理这个关键点。分类管理的“牛鼻子”是把员额退出落实。不能胜任、考核不合格,必须退出。检察官逐级遴选和上级院检察官助理到下级院入额要同步推进,形成动态平衡。

会议表示,业绩考评是检察管理的重要载体。全体检察人自我管理的业绩考评体系已初步确立。各级院领导要牢牢抓住每月反映出的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科学调度工作、评价业绩优良中差,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改革“红利”还远未充分释放

要深化落实

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指出,改革是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

会议指出,新发展阶段、开启新的征程,需要持续通过改革破难题、开新局。当前,改革“红利”还远未充分释放,要积极、有序、全力推进深化落实。铁路检察改革可积极推进跨区划管辖改革试点,对专门法院和新类型法院的法律监督要积极探索,企业合规管理制度要严格依法试点,每案一号管到底要与“案-件比”配套推进。要加强对检察制度、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的研究,借鉴域外检察制度实务、理论研究发展成果,增强“四个自信”,不断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和制度体系。

会议明确,科技创新与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是大趋势,检察机关要加力跟上。科技保障办公、辅助办案只是基础,智慧检务建设要有更高目标——引领、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更加贴近基层检察办案,切实遵循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原则,让一线检察人员有切切实实的获得感。司法鉴定等检察技术工作为检察办案提供证据和技术支持,发挥监督纠错作用,是重要的检察辅助工作。要立足司法办案特别是公益诉讼办案需要,建立检察技术协作配合机制。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关注新兴技术发展,自觉学习、运用,优质高效转化为检察生产力。

检察机关着力打造未成年人

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修改进一步强化检察保护和监督职责

记者从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20年,检察机关着力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进一步强化检察保护和监督职责。

2020年,最高检专门部署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统一办理。持续落实就防治校园性侵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均予采纳。追诉未成年人犯罪,坚持该严必严、当宽须宽、重在转化。提出并落实依法严惩成年人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的司法政策。落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最高检班子成员、业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省级院检察长均已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会议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要没完没了督促落实。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该严的必须严,该宽的宽到位,重在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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