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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山东省司法厅实现公证与不动产业务联办
时间:2021-01-09 19:14来源:法治日报责任编辑:徐琢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业务“一次办好”,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做到最大限度的减证便民,山东省司法厅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公证与不动产信息共享、业务联办。

2020年初,山东省司法厅和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建立“总对总”信息互通共享渠道,双方签署了《信息共享协议》,6月底前实现了公证管理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并举行了开通仪式。7月底,全省162个公证处全部实现公证与不动产信息共享。

截至11月底,全省有116家不动产登记大厅公证人员进驻,实现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公证和登记“只进一门”“只跑一次”。

12月10日,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业务联办的通知》(鲁司〔2020〕95号),要求各地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签订合作协议,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的业务联办。群众及企业因不动产买卖、互换、继承、遗赠、赠与、委托等办理公证事项时,可以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由公证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的要求,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公证完成后,公证机构通过系统平台将公证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及相关资料即时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不动产登记。

据悉,山东省司法厅计划于今年1月完成省级接口开发和系统对接;6月完成市、县(市、区)联办业务调试,在全省所有公证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启动线上业务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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